2009 年 9 月 24 日晚,我陷入了严重的财务危机。截止明天晚上,我一共有六张工行卡,累计 20.5 万元要还。而我的存折里,大概只剩下 4 万元。
大约三个月之前,我申写过一篇 ICBC 信用卡分期的分析文章。敏锐地指出,当工行将分期利率,大幅度调降 50% 以后,已颇具有吸引力,当时算下来综合利率在 7.63% 左右。
在真实的实战中,我们接连又发现了一连串问题。
首先,工行是 T+1 月结单的。
举个例子,假设你是 1 月 1 日刷卡的,那么你在 2 月 25 日是最后还款日。有一部分的银行,比如说交通,他们办帐单分期,是 T+0 的。也就是在 1 月份就要申请。一旦出了帐单,白纸黑字,2 月份就不可以申请了。
而工行,是 T+1 的。你可以在 1 月申请,也可以在 2 月申请。这一点,哪怕工行介绍的小册子,也是写错的。
T+1 是什么意思呢。T+1 的含义,就是白送你一个月!
好比我 2 月 25 日的截止日,那我到 2 月 20 日去申请分期。我整个 2 月份就不用还了,一直要到 3 月 25 日才开始还钱。
如果 T+0,那我 2 月 25 日就要还第一个分摊月供。如果 T+1,我可以到 3 月 25 日,才开始还第一个分摊月供。而费用是一样的。
差一个月,是一个巨大的差异。以普通信用卡分期,实际利率 13% 左右为例。拖晚一个月,就相当于降低 1%!这样,真实的信用卡利率就是 12% 了。
当考虑到工商银行提供 T+1 的优惠后,以往的计算都需要重新复算。工商银行「实际利率」也会进一步折减,初步估计打九折左右。具体精算如下:
可见,工商银行在客户身上收取的费用微乎其微。其最小的一档,分期 3 期,工商银行收取费率折合年息只有 2.73%,已经和定期存款相差无几。
在第二级的计算中,我们又发现了新问题。
这是信用卡老手才会遇见的问题。我单张的信用卡额度是 50000 元整。然后在 1 月 1 日,就一枪头 50000 元全部刷掉。
等到 2 月 25 日,我们去申请「工商银行信用卡分期」的时候,服务员小姐和我们说,24 期分期手续费 6.72% 合计 3360 元。这 3360 元要一次性立刻全部收掉。
这在平时,不是什么问题。但我去操作,却被服务人员退了回来,「分期失败」。
为什么呢,因为这 3360 元是卡内扣的。我已经透支 50000 元了。再加这三千多,就是透支 53360 元。超出限额了。
超出限额的第一个想法,是立即申请临时额度。但今天已经是 24 日了,申请临额需要二个工作日,而且不一定审批成功。没有办法,我只有按照工作人员的介绍,先存进去了 3360 元。然后再申请 50000 元的分期。
过了二个小时以后,我左思右想,觉得这笔帐算亏了,不划算。
正确的做法,应该是申请 47000 元分期!
你想,我本来欠款五万。可等我汇进去 3360 后,我其实的负债已只有¥46640 元。而为了这四万六多一点的分期,我要付掉三千三利息,多不划算!
再进一步的计算,如果我仅申请 47000 元的分期。有多少分多少,则省下来近 3000 元,按 6.72% 费率,三千元就能省 200 多。而且以后月供也少。
具体最精确的数字,是可以省下 225.79 元。二百多元啊,俺心疼得要命!
想来想去,俺实在是心疼得要命,后悔得要命,恨不得马上打 95588 电话去。让服务员小姐帮我再改回来。
且慢!在第一个小时心疼了以后,第二个小时我再仔细想想,发现漏考虑了一个因素。真正划算的是分期 50000 元,而不是分期 47000 元。哪怕多花了这 200 多元利息,其实还是划算的。
为什么;因为分期了 47000 元后,我在 3 月 25 日的还款日,其实要还 5000 多。5451=2091+3360
而如果我按 50000 元分期,3 月 25 日仅需要还¥2091 元就行了。
这二种做法的区别,在于 3 月 25 日我多付了 3360 元,用去 200 多元手续费,以后每个月再多花 137*24(期) 左右。
这样,其实仍然是一种分期付款。我算下来利率在 7.62% 左右。
这种「畸形」的分期方法,虽然比正常分期申请贵一点。但我们的资金成本远远高于 7.61%。所以对于我们,申请 50000 元分期,还是比申请 47000 元更划算。
如果,如果我们已经刷了卡,到 2 月 24 日的晚上,决定是否要分期。我们的成本是「ba 差异」=6.98%。
对于是选 50000 分期,还是选 47000 分期。我们的成本是「dc 差异」=7.61%。只要我们的资金效率可以超过 7.61%,我们就应该选择分期 50000。
(yevon_ou@yahoo.com,2009 年 9 月 24 日晚)